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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目標

中央警察大學精神教育係以校訓「誠」為本,建立「力行」校風、落實「國家」、「正義」、「榮譽」之核心價值,

達成「為民服務、依法行政」、「維護治安、保障人權」、「廉潔自持、敬業樂群」之教育目標。

依此精神教育的準則,有關本校的通識教育核心意義,應該是以「人」為主體。在當代社會的哲學發展脈絡中,所謂的以「人」為主體性,主要是訴求「表現自我意識」、「自我決定」、「自我實現」等自我認同的思想實踐。因此大學教育中的通識教育必須要面對是:如何透過通識教育,啟發某專業領域科系的學生──不論是政治、社會、經濟、法律、自然科學,他們應該如何成為那個既具專業素質,又有成為「人」的條件的專業人士。以本校屬性──警察幹部培養的教育機關─而言,本校通識教育的重要理念就是要求學生透過通識教育,自我型塑成具有「社會的表率」、「公民的典範」與「人民的保母」的「全人警察」。而以「全人警察」作為通識教育目標,要求培養學生下列四個方向的素養與能力:一、人文與藝術素養;二、公民與道德的素養;三、科學與科技素養;四、全球視野與國際觀素養。